1、总则
本规程适用于液压抓斗、电动双梁起重机的维护和检修。
2、检修内容
2.1 一级保养
- 用测温枪检测电动机、电磁铁、控制器触头、电阻器等发热情况。
- 检查轴承有无漏油现象,主要设备的电线接头是否紧密。
- 检查、紧固各部位螺栓。
- 在运行中发现的缺陷。
- 设备表面的灰尘、污泥及油类等附着物。
2.2 二级保养
- 包括一级保养内容。
- 各电气设备内部的灰尘、污泥等附着物。
- 观察电动机的刷架、炭刷滑环等磨损情况,检查起重机和小车运行轨道。
- 检查电动机、电磁铁、继电器及电磁开关等在运行时的发出的音响是否正常。
- 检查并修理行车和抓斗控制器与开关的触头。
- 检查更换抓斗滤油器、绳缆、控制线缆。
- 润滑。
2.3 三级保养
- 包括二级保养内容。
- 检查起重机的桥梁及其它主要金属结构。
- 检查并更换轮缘。
- 清理各项电气设备内部,检修各项设备的支架,洗净电动机的滚动轴承并另换新润滑脂,测量定子与转子间空隙,如发现不均匀时需要更换滚动轴承。测量绝缘电阻,必须时进行干燥。
- 起重机设备润滑。
3、注意事项
- 必须符合《起重机规程》 GB6067-85。
- 只允许年满18周岁的具有良好视力和听力、受过起重机操作和维修方面训练的人员来操作起重机。
- 起重机作业时禁止任何人停留在桥架上。
- 为了防止有毛病的起重机开动,必须在按钮附件或操作室内挂上“故障”的标牌。
- 起重机工作时,禁止进行检查,修理和润滑。
- 对起重机进行检查或修理时必须断电。
- 禁止采用质量不合格的钢丝绳,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,每7-10天作一次详细检查。
- 起重机无负荷运行时,吊钩必须提起,并超过一个人的高度。
- 起重机带负荷运行时,货物离移动路线上设备距离少在0.5m以上。
- 严格禁止吊物在人头上方越过。
- 经过检修后的起重机应作静负荷及动负荷的试验,然后才能投入使用。
- 电机,电气设备,电气外壳必须可靠接地。
- 如发现起重机有任何故障,应立即停止并报告行政方作的检查。
4、试车与验收
4.1 试车前的准备和检查
- 关闭全部电路,按图纸尺寸及技术要求检查各固接件连接是否牢固,各传动机构装配是否灵活,金属结构有否变形,钢丝绳在滑轮和卷筒上的缠绕情况。
- 检查起重机的安装架设是否符合安装架设的有关规定。
- 电气设备必须在完成下列工作后才能试车。
- 用兆欧计检查电路系统和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;
- 在断开动力线路的情况下,检验操纵线路接线的正确性,检查所有操纵设备的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可靠(时进行润滑)。
- 保证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可靠,其中必须特别注意电磁铁,限位开关、形状和紧急开关的工作可靠性,注意分别驱动进行机构电动机的接线相序,使两电机同向运转。
4.2 无负荷试车
用手转动各机构的制动轮,使车轮轴或卷筒轴在旋转一周时不得有卡住现象。然后分别空载通电试车,各机构应正常运转。小车运行时,主动轮应轨道全长上接触,检查各限位开关是否可靠。
4.3 负荷试车
无负荷试车情况正常之后,才允许进行负荷试车。负荷试车分、静、动两种。先进行静负荷试车,再进行动负荷试车。
- 负荷试车的检验内容
- 起重机金属结构各连接处的螺栓连接、铆接或焊铆的质量特别是端梁连接外的质量。
- 机械设备、金属结构和吊具的强度和刚性以及起重机钢轨的强度。
- 制动器应动作灵活、工作可靠。
- 减速器无不正常的噪音(继续噪音或尖叫声)。
- 润滑部件的润滑性应良好,轴承温度升高不超过规定的数值。
- 如有缺陷时,应修理好缺陷后再进行试车。
- 静负荷试车
小车起升负荷(逐渐增额定负荷),在桥架全长往返运行,并检验性能应达到设计要求。卸去负荷,使小车停在桥架中间,写出测量基准点。起升1.25倍额定负荷,离地面100毫米左右,停悬10分钟,然后卸去负荷,检查桥加有否变形,在三次检查后不在产生变形时,将小车开跨端,检查实际上拱值要大于0.7L/1000。使小车仍停在桥架中间,起升额定负荷检查主梁挠度值小于LQ/800(由实际上拱值算起。)
- 动负荷试车:
起升1.1倍额定负荷作动负荷试车。同时开动两个机构作正反向运转,按工作级别应有间歇时间,试车时间应延续1小时。各机构应动作灵敏,工作平稳可靠,并检查限位开关和保护、联锁装置的可靠性。
- 电气部件试验规定与检查项目:
起重机各机构作连续反复运转的时间不应超过15分钟。因此,试验时各机构宜交替运转。只有当机构完全